单位(个人):深圳创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91440300MA5DBGYD4Y
地址(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号楼502
法定代表人:庄斌
深圳创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王振桥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费。因该单位已搬离经营地址,邮寄无法送达,且无法联系单位相关负责人,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坪)限决〔2024〕232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王振桥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3年11月27日,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94919.24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调解书、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资表、社会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94919.24元(含单位缓缴金额1720.28元),滞纳金18484.06元,共计113403.3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7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坪山分局稽核科办理缴纳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系人:李勇 陈耀权,联系电话:0755-8413331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