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领路人通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立信路43号202
法定代表人:古海鹏
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龙岗)核告【2024】F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陈惠琪2023年2月、4月、9月、10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4664.26元,滞纳金410.76元,共计5075.0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员工个人声明、离职证明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淑如、彭小波 联系电话:0755-2892096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