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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旭冠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1-29 10:38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旭冠家具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914403003117195303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江岭社区江岭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杨友宾

  经调查,深圳市旭冠家具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蒋柳学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坪)限决〔2024〕2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蒋柳学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3年12月13日,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4711.9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裁决书、社会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4711.9元,滞纳金2891.48元,共计17603.3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3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坪山分局稽核科办理缴纳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联系人:李勇、陈耀权,联系电话:0755-8413331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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