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陈老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新塘村二坊84号40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梁宗超
经查,深圳市陈老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刘东洋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催告[2024]C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为员工刘东洋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25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罗)稽偿[2023]C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要求你(单位)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9250元(大写:陆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账户变更提醒:因工伤保险基金银行账号变更,工伤先行支付款项还款银行信息,以《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陈老五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工伤先行支付待遇。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胡少理、黄倩莹 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