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杰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新羌社区光侨侧工业区5号102
法定代表人:黄荣
经查,深圳市杰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陈进坡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经审核批准先后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2日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待遇等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1500元。因深(光)社稽偿[2024]C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无法有效送达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光)社稽偿[2024]C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职工陈进坡(身份证号:411325198504******)于2019年10月21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009010365)。由于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陈进坡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经审核批准先后于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2日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待遇等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合计¥1615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61500元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账户变更提醒:因工伤保险基金银行账号变更,工伤先行支付款项还款银行信息,以本公告载明的信息为准。),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传真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地址: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传真号:0755-27409099。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
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基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账户:755911360610688
附言:单位名称+偿还员工陈进坡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黄金城、杨达焜,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