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铜雀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坳下社区聚宝路175号坳下工业区5栋20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彭家威
经查,深圳市铜雀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王发刚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我局依规定向王发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9268.06元,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稽通[2024]C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职工王发刚,身份证号372321196303******,于2018年7月21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深人社工认决字[2020]040000005号)。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3年9月22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9268.06元(大写:陆万玖仟贰佰陆拾捌元零角陆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9268.06元(大写:陆万玖仟贰佰陆拾捌元零角陆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地址: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502室深圳市社保局罗湖分局稽核科,联系电话:0755-82238851)。(联系人:胡少理、高露 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铜雀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工伤先行支付待遇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