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西域果叔(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25 15:1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西域果叔(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10号天安数码城天吉大厦三层(F5.8厂房)3C2-303A

  法定代表人:戴晓惠

  经查,西域果叔(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员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福)催告[2024]V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2月12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深社保(福)限决[2024]V02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费本金11023.61元,滞纳金1916.1元,共计12939.7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0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二楼211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魏思禹  周晓霞,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