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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赛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变更并追回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4-01 17:11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张赛:

  经查,您在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期间,出现多领失业补助金待遇情形。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变更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待变决字〔2023〕110000800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张赛(身份证号码:430422199706******)经核查,您已于2022年07月至2022年08月在惠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参保缴费,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赛的2022年09月13日作出的《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核准决定书》(深社保失补决字〔2022〕第0100335608号)进行变更,具体决定如下:

  一、您的失业补助金待遇我局将从2022年07月停发。

  二、追回事项:

  1.我局决定向您追回自2022年07月至2022年08月核发失业补助金待遇(失业补助金2124元、价格临时补贴0元)合计2124元。请您在此决定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2124元退还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    号:743257951520

  附    言:张赛龙华社保分局

  2.您须于上述期限内足额退回相应款项至上述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至龙华社保分局或发至邮箱,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1201房,联系电话:0755-29166009,电子邮箱地址:silonghua_syjg@hrss.sz.gov.cn。逾期未退回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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