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胜捷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农林路交界西北鑫竹苑A栋13层(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杨玉科
经查,深圳市胜捷消防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林宗巧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因该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员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福)催告[2024]N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为职工林宗巧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2月13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深(福)社稽偿[2023]第N5号),要求你(单位)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76417.5元(大写:柒万陆仟肆佰壹拾柒圆五角)存入社保局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或邮寄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2楼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稽核科211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周晓霞、王亮,联系电话:0755-8297852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