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李培毓(身份证号:612324196502******)
经查,李培毓存在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因无法联系到其本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宝)催告〔2024〕D0426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3年12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工待撤决字【2023】070002046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要求你(单位)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90748元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李培毓退回工伤保险宝安分局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邓毅、李丹彤,联系电话:0755-27758108)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