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途安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我局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保工待催通字〔2024〕0300000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袁胜贵(身份证号码:612325197404******)于2019年12月4日经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查,你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向我局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
你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说明理由。(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三楼工伤科,联系电话:0755-82978556)
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