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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响玎珰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07-04 14:5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响玎珰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捷威工业城二期2号厂房202-B

  法定代表人:胡可威

  经调查,深圳市响玎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黄彩茵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邮寄文书被退回,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龙岗)核告【2024】F17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黄彩茵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6月3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5678.09元,滞纳金324.51元,共计6002.60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员工仲裁调解书、个人声明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淑如、彭小波    联系电话:0755-2892096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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