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深圳砭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人民南路3012号天安国际大厦C2401-2406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永祥
经调查,深圳砭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邮寄文书被退回,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深社保(罗)核告[2024]L6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7月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8179.72元,滞纳金9610.37元,共计47790.09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欠缴社保费财务账、台账明细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李雨冰、高露 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