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港七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社区布沙路57号A栋407
法定代表人:张迪帆
经查,深圳市港七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周艳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注册地址无人员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催告[2024]E69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周艳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7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深社保(龙岗)限决[2024]E112号),要求你(单位)自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社会保险欠费本金11544.48元,滞纳金5859.23元,共计17403.7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4年6月7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6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彭小波,黄淑如;联系电话:0755-28921983)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