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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含行政处罚事项)

日期:2024-09-12 15:09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序号单位名称随机抽查事项
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抽查项目具体内容具体内容分类是否为部门联合事项市/区/街道
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缴费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情况;

1.缴费单位是否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是否办理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为非在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

4.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记;

5.缴费单位注销后是否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A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分事项为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执法书面审查、现场核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
2缴费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的情况;

1.缴费单位是为在职人员申报缴费;

2.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为非在职人员申报缴费的行为;

3.缴费单位是否如实申报缴费金额;

A
3缴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1.缴费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A
4缴费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情况;缴费单位是否为在职职工代扣代缴个人缴费;A《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六条第(四)、(五)项
5缴费单位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的情况;缴费单位是否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的情况;A
6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获取参保资格的行为;
2.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骗取社保基金、危害基金安全的行为;
A《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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