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9月10日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保工待催字[2024]第(08000011)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你单位职工李小平(身份证号码:522132199108******)于2020年09月22日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查,你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家属已向我局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
你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说明理由(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联系电话:0755-89903161)。
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