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个人:王玉发(身份证号:342427196408******)
经查,王玉发存在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行为,拒不退回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无法联系到到王玉发本人,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宝)催告〔2024〕M0822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行为,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5月10日向你(单位)送达深社保工待撤决字【2024】07000001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撤销决定书》,要求你(单位)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57666元至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王玉发退回工伤待遇宝安分局
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马路遥、邓毅,联系电话:0755-2963172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