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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博海维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10-17 17:56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博海维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302B

  法定代表人:田金玉

  深圳市博海维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因该单位已搬离经营地址,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福)核定[2024]X8《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员工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8月16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49483.19元,滞纳金1571.58元,共计51054.7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单位缴费财务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十一楼1127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于晓阳、王凤,联系电话:0755-8297875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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