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果叔(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编号为深社保(福)限决【2023】V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已于2024年2月12日公告送达)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文书更正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西域果叔(深圳)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编号为深社保(福)限决【2023】V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现将上述文书中“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9月6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更正为“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0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联系人:魏思禹,周晓霞,0755-8297854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