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连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芳园路550号伯尼大厦1102
法定代表人:邹锋
经查,深圳市连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欠缴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社保费和未依法为员工张某某、俞某某、丁某某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经联系负责人未前来配合处理。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光)核定〔2024〕C1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欠缴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社保费和未依法为员工张某某、俞某某、丁某某缴纳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7月24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20678.04元,滞纳金7055.45元,共计127733.49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决定书、欠费台账、补缴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地址:光明大街15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光明大街152号)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金城、杨达焜,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