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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昕海传媒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10-29 17:2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昕海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明路289号陈文礼工业园B1栋4层

  法定代表人:詹建民

  经查,深圳市昕海传媒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张某缴纳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经联系负责人未前来配合处理。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光)核定〔2024〕C1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员工张某缴纳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6月1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327.28元,滞纳金420.67元,共计3747.9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调解书、补缴申请核定表、补缴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地址:光明大街15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光明大街152号)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黄金城、杨达焜,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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