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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暹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11-06 15:1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暹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新南社区深南东路2011号万科深南广场T1座,T2座50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靖庆良

  经调查,深圳市暹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张某某缴纳2023年11月、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未依法缴纳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邮寄文书被退回,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深社保(罗)核告[2024]L13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张某某缴纳2023年11月、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费、未依法缴纳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6728.26元,滞纳金1405.68元,共计18133.94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调解书、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补缴明细表、补缴情况汇总表、欠缴社保费财务账、台账明细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李雨冰、高露,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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