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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有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11-26 16:22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有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名优工业品展示采购中心A座802

  法定代表人:丁辉

  经查,深圳有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杜某某、叶某某、张某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法人或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核定【2024】H1113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杜某某、叶某某、张某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1月13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1933.82元,滞纳金1535.49元,共计13469.3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欠费台账、财务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宝安社保分局稽核科205)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韩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0393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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