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3月08日作出编号为深社保(华)限决【2024】B12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已于2024年3月11日邮寄送达)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文书更正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4年03月08日向您发出编号为深社保(华)限决【2024】B12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决定书》,因笔误导致文书出现偏差,现将上述文书中的“深圳市瑞富达电子有限公司”更正为“深圳市瑞福达电子有限公司”。(联系人:温海林,刘云宏 联系电话:0755-2801936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