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国天盛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4#厂房501—D107
法定代表人:朱兵
经查,深圳市国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足额为员工吴某某缴纳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经联系负责人未前来配合处理。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光)核告[2024]B7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足额为员工吴某某缴纳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截至2024年10月14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0576.72元,滞纳金4794.74元,共计25371.46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离职证明、银行流水、工资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地址:光明大街15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光明大街152号))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