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宸文教育(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松白路4栋301
法定代表人:黄红
经查,宸文教育(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员工蒲某某缴纳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经联系负责人未前来配合处理。现本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深社保(光)核告[2024]B8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员工蒲某某缴纳2023年10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截至2024年10月8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638.22元,滞纳金280.96元,共计1919.1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裁决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地址:光明大街15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核科(光明大街152号))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晏鑫钰、黄金城 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