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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4-12-20 16:36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2801-2805

  法定代表人:周丽莉

  经查,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姚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姚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3089.59元,滞纳金3545.16元,共计16634.7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姚某某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明细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11楼1127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海天大厦11楼1127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凌经纬,于晓阳  联系电话:0755-8346146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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