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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致成兄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1-08 16:5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致成兄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嘉宾路2003号阳光酒店B座810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郭凤

  经核查,深圳市致成兄弟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核定[2024]C2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医疗、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的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未依法为罗某某缴纳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1月12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27437.11元,滞纳金19269.22元,共计146706.33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仲裁裁决书、工资银行流水、单位欠缴财务账、台账明细、稽核补缴申请表、补缴明细表、补缴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罗湖社保分局稽核科)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胡少理、高露,联系电话:0755-8223885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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