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税(身份证号452122199902******):
我局于2025年1月6日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深社保退待告字〔2025〕08000001号)。根据文书送达相关规定,在不具备留置送达的情况下,采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均无法成功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经查,陈国税(452122199902******)多享受2024年9月工伤保险(职业伤害)待遇,共计人民币 60516 元,大写陆万零伍佰壹拾陆圆整。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后续享受的工伤保险(职业伤害)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 755911360610688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附言: 退回陈国税多享受职业伤害待遇
联系人: 林先生、张女士 电话: 0755-28921510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302工伤科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