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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2-18 14:43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17号雅园宾馆主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谢文江

  经调查,深圳市雅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谢某某足额缴纳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深社保(罗)核告[2025]L6号)。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谢某某足额缴纳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2月8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6418.99元,滞纳金4111.26元,共计20530.2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离职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深圳)、银行流水、补缴明细表、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李雨冰、高露   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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