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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未来十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2-25 16:05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未来十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B704

  法定代表人:陈雪

  经查,深圳市未来十新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蔡某某2020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你单位已搬离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蔡某某2020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4年12月1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50383.97元,滞纳金28672.01元,共计79055.9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03民终38989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5民初11470号】、《深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社会保险追缴补缴明细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31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31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陈瑞楷、周晓霞,联系电话:82978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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