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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科工伤保险待遇的公示

日期:2025-03-26 16:43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参保

单位

信息

单位名称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单位编号

195183

注册时间

2005年09月08日

工伤

职工

信息

姓名

邹科

身份证件号码

430406198810******

入职时间

2022年10月1日

工伤发生时间

2022年10月15日

工伤保险参保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工伤

保险

待遇

支付

信息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1.工伤职工邹科为新入职员工发生工伤;

2.参保单位此前连续规范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缴费或参保单位依法新成立;

3.参保单位尚未为工伤职工邹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但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该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待遇项目: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参保所在市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示期

从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9日(15日)

如有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

联系电话:0755-82239518,联系人:袁先生、陈女士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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