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荟加花艺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沙路君临天下B座409
法定代表人:周茉
深圳市荟加花艺设计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方某社会保险费。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系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拟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福)核告[2025]K6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方某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4月22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7307.09元,滞纳金7192.12元,共计34499.2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31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31室)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王亮、周晓霞;联系电话:8297872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