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欢迎您访问深圳市社保局网站。

关于福威士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5-16 16:09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福威士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社区新生路91号G栋G203a

  法定代表人:张春来

  经查,福威士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孙某某缴纳2023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核告【2025】D0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为员工孙某某缴纳2023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3月1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703.32元,滞纳金153.33元,共计856.65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员工身份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深圳社保局龙岗分局稽核科506)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郭洪涛、练金宏 联系电话:0755-2873458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