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光卓越美业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保工待催通字〔2025〕第03000006号),因你单位经营场所变更,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阳燕(女,身份证号码:430422200004******)于2023年11月21日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查,你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向我局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
你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工伤科(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11楼,联系电话:82978556)说明理由。
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