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声悦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深圳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通知书》(深社保工待催通字〔2025〕11000005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职工薛亚玲(身份证号码:612324197108******)于2022年1月18日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查,你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现该职工已向我局提出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逾期不支付的,我局将按法律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向你单位追偿的权利。
你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一楼108-119号,联系电话:0755-28021505)书面说明理由。
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