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晖(身份证号码:420704196908******)、黄朝波(身份证号码:420700196605******)、黄朝阳(身份证号码:420700196310******):
经查,邵凤英(身份证号:420700194205******)存在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我局对你(们)作出《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对邵凤英(身份证号:420700194205******)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已分别向黄朝波、黄朝晖、黄朝阳三人送达《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停发决定书》,要求你(们)退回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发放的邵凤英的供养亲属抚恤金4801.72元,退还到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户:755911360610688
附 言:邵凤英+退还工伤保险待遇龙岗分局
而你(们)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5楼508)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