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英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37号御景台商业裙楼六栋205A
法定代表人:詹佳森
经查,深圳英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全员缴纳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核告[2025]H0509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全员缴纳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5月6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22392.01元,滞纳金4579.18元,共计26971.19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社保欠费台账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宝安社保分局稽核科205)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宝安社保分局稽核科205)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联系人:韩晓东、李志涛 联系电话:0755-2330393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