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金港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田东综合楼二楼206
法定代表人:陈海燕
经查,深圳市金港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陈某某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陈某某缴纳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养老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6月11日,共计欠缴养老保险费本金3715.11元,滞纳金4705.56元,共计8420.6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仲裁裁决书、补缴情况汇总表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盐田社保分局稽核科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楼盐田社保分局稽核科)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杨松坚、张慧,联系电话:0755-25369891)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