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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峰装饰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7-10 16:33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峰装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固戍一路76号鑫云天102

  负责人:艾雁平

  经查,深圳市宝峰装饰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张某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核告[2025]L061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张某某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6月1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890.39元,滞纳金340.48元,共计4230.8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书、工资银行流水清单、社会保险费台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经办人:李先生)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李志涛、韩晓东,联系电话:0755-2759004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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