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鑫怡丰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富地岗第一工业区4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许朋
经查,深圳市鑫怡丰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未依法为职工邓福明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我局已依规定向邓福明先行支付135352.57元工伤待遇,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龙岗)稽通[2025]H008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你单位职工邓福明,身份证号422302196410******,于2020年10月19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No:2008080711)。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6月7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伤残待遇、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费补助、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费共计135352.57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柒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135352.57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柒分)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社保大厦508,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55911360610688
附 言:深圳市鑫怡丰五金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退回工伤保险龙岗分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