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妍柏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景田南四街30号天健名苑A栋、B栋3层L03JT010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尹紫玉
经查,深圳妍柏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缴纳胡某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深社保(福)核告【2025】N2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胡某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7月18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4600.55元,滞纳金382.55元,共计4983.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中国建设银行活期账户收入交易明细》、《离职证明》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辩意见,或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11楼1131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大厦楼1131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周晓霞,王亮;联系电话:0755-8297852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