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政铭等6人:
经查,你(们)存在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我局对你(们)作出《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因你(们)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我局已向你(们)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或《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要求你(们)自决定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还至我局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743257951520
附言:XXX(待遇领取人姓名)退回失业保险待遇龙岗分局
而你(们)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1号5楼508)向我局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被催告人员信息、催告书名称、决定文书名称、待遇退回明细等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催告书名称及文号 | 决定文书名称及文号 | 决定书送达时间 | 待遇退回时间段 | 需退回金额(元) |
1 | 贺政铭 | 360321199410******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293号 | 《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补撤决字〔2024〕0802S0205号 | 2025年4月20日 | 2022年4月-2022年9月 | 6216元 |
2 | 胡昌银 | 510921197108******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296号 |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5〕08450004号 | 2025年4月29日 | 2022年11月-2024年1月 | 34011元 |
3 | 王慧 | 421126199106******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297号 |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5〕08450009号 | 2025年5月1日 | 2022年8月-2023年4月 | 21231元 |
4 | 陈永建 | 411123197310******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298号 |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5〕08450013号 | 2025年5月1日 | 2022年9月-2022年11月 | 7419.75元 |
5 | 何玉知 | 452226198710******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300号 |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5〕08450022号 | 2025年5月2日 | 2023年4月-2023年8月 | 12290元 |
6 | 张练 | 431126198504****** | 《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催告书》深社保(龙岗)催告[2025]H301号 | 《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撤销并追回决定书》深社保失待撤决字〔2025〕08450027号 | 2025年4月30日 | 2022年10月-2023年7月 | 23295元 |
(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55-2892992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