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孝顺等2人:
因你(们)与深圳市龙岗区诚可信服务咨询工作室建立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我局对你(们)作出《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决定书》,因无法联系到你(们),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决定书》。内容如下:
经审查,因你(们)与深圳市龙岗区诚可信服务咨询工作室的失业保险关系无效,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第一条以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我局决定撤销此前对你(们)作出的《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撤销决定书》。具体人员信息、撤销文书名称明细如下: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