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美亚医疗美容诊所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新围社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A座602
法定代表人:林庆彬
经查,深圳美亚医疗美容诊所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李某某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罗)核告[2025]L1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李某某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7月2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2079.49元,滞纳金2584.12元,共计14663.6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仲裁裁决书、补缴明细表、补缴情况汇总表、欠缴社保费财务账、台账明细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提出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李雨冰,高露;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