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市优一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思
经查,深圳市优一科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03月至2024年0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南)核告【2025】J4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2年03月至2024年06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08月13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883699.34元,滞纳金363929.68元,共计1247629.0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单位欠费财务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山分局稽核科)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