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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马斯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9-05 16:14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名称:爱马斯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551号606

  负责人:陈文梅

  经查,爱马斯克(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熊某某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社保(宝)核告[2025]L08184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定告知书》,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熊某某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8月18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2499.88元,滞纳金9428.80元,共计41928.6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书、工资银行流水清单、社会保险费台账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你(单位)如对上述未依法缴纳的行为和欠费金额无异议,请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21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稽核科205室,经办人:李先生)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监察员:李志涛、陈卓炎,联系电话:0755-27590044)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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