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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立红(深圳市龙华区青木视觉摄影工作室的经营者)深圳市社会保险稽核核定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09-15 16:10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被催告个人(单位):肖立红

  经查,您系深圳市龙华区青木视觉摄影工作室的经营者,深圳市龙华区青木视觉摄影工作室现已注销,深圳市龙华区青木视觉摄影工作室存在未依法缴纳罗某某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及您,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华)核定[2025]L50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本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核查,深圳市龙华区青木视觉摄影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存在未依法缴纳罗某某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8月20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6797.12元,滞纳金761.94元,共计7559.06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工资条、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御璟中心C座5层505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核科)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刘云宏、海林,联系电话:0755-28019395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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