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深圳美亚医疗美容诊所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新围社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A座602
法定代表人:林庆彬
经查,深圳美亚医疗美容诊所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李某某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无法联络单位相关人员,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案深社保(罗)核定[2025]L28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稽核核定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未依法为李某某缴纳2024年5月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截至2025年7月2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12079.49元,滞纳金2584.12元,共计14663.61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劳动合同、仲裁裁决书、补缴明细表、补缴情况汇总表、欠缴社保费财务账、台账明细等证据证实。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大楼502室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稽核科)办理申报补缴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欠费。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法将你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推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你(单位)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李雨冰,高露;联系电话:0755-82238859)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