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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世昭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5-10-30 18:18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单位/个人:沈世昭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62203198608******

  地址(住所):江西省樟树市******25号

  经查,你是原深圳市佳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原深圳市佳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为职工袁在权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支付相关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已依法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65840元,现依法追偿。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向你邮寄文书被退回且无法联系上你,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对你公告送达深社保(光)稽通[2025]C12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如下:

  你是原深圳市佳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原深圳市佳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袁在权,身份证号 4328021971*******4,于2023年3月7日发生事故,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认定书编号:2309002053)。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根据该职工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于2025年1月17日,经审核批准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职工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合计6584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65840元,存入我局指定账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光明社保分局稽核科,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若对上述事项存在异议,10日内可联系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

  (联系人:黄金城、晏鑫钰,联系电话:0755-2740999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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